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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暑假高一年级社区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7-09   浏览次数:388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课是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设置的必修的、独立的课程领域,由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方面内容构成,同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一起构成高中新课程的八大领域。
    综合实践活动课在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中占23个必修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该课程在学分结构表中,占最低必修学分(116个学分)的20%,占最低毕业学分(144个学分)的16%。
    二、社区服务课程目标
    通过学生在本社区的集体或个人形式的活动,使学生关心社区的两个文明建设,主动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进一步了解社会生活和社会环境,增长从事社会活动所需的知识;学会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本领,提高人际沟通能力、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能力;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培养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意识,形成诚恳助人、乐于奉献的积极态度和情感,体验奉献的愉悦和人间亲情。   
    三、社区服务课程内容
    1.社区文化活动:参加社区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如法制宣传、人口与保健宣传、环保与卫生宣传、科普活动、电脑培训、助学帮困、拥军拥属、文娱活动等。
    2.社区环境建设:参加社区内力所能及的物质文明建设活动,如环保卫生、绿地领养、社区学校辅导、板报橱窗制作、交通秩序维护及其他志愿活动等。
    3.见习社区干部活动:调查社区社情,参与社区规划,提出社区建设合理化建议,体验社区干部工作。
    4.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扶贫济穷、拥军优属、参与社会必需的各种义务工作,培养对社会的关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以小组为单位组织活动。
    四、社区服务课程实施方案
    1、课程设置
    社区服务:学校不统一安排时间,学生可在高一或高二期间的假日内进行,但工作日必须达10个以上即得该学分,学分统一记载入高中“学生学习报告单”。
    2、组织形式
    社会实践中的军训或学工学农、校内公益劳动、值周以班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社会实践中的校内兼职、校外实践活动与社区服务以小组形式进行,小组的构成由学生自已协商后确定,学校和班主任不过多介入他们的选择。各小组要选出一名组长,小组成员的组成可不限本班级,可根据学生居住地就近组织。
    3、活动的实施
    ⑴活动前教育。由于部分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学生要走出校园,进入社会,在开放的时空中开展,必须确保学生的安全等。因此,学校在活动前都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安全、法制、礼仪教育。教育学生预防事故,注意自我保护;教育学生必须遵守法制,遵守实践地和社区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礼貌待人,体现省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⑵精心规划。学生必须首先联系好将要前去实践或服务的地点或单位,制定活动计划,报告班主任或指导教师。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要对活动的计划和地点进行分析和考察,活动要坚持“就近”原则,注意活动的主题性、价值性、实效性、可行性、经济性,并尽可能有特色等,杜绝不安全性、功利性、随意性。
    ⑶内容选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已有的知识经验,从接触的生活世界出发,从熟悉和关注的社会实际中自主选取活动主题和内容。社会实践可以是参观、访问、考察、调查等,也可以是进行政治和经济活动,如政策宣传、政策调研、义卖、形象设计、企业策划等;社区服务可以是公益劳动、助残帮困、低年级学生的辅导、管理服务(如图书馆、电影院、政府机构、绿化场所、养老院、社区或城市大型运动会等)。
    ⑷活动实施。学生必须按计划进行活动,接受实践地或服务地的负责人领导,班主任和指导老师要随时关注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活动中组长要协调好小组成员及各方面的关系,各成员要发挥团队精神,相互协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⑸总结交流。学校开学后安排一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总结交流,形式由班级自定,可以是主题班会、班级网页、墙报展览等。学生都必须填写社区服务登记表和活动的报告、总结、体会、感受等。
    ⑹评价考核。
    五、社区服务课程学分评定
    ①校内统一组织的活动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校外活动由学生以组为单位申报,高一署假间要求每人完成2.5工作日社区服务,每名学生提交社区服务登记表作为证明材料,要求以实践地或服务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为准;
    ②开学后班级组织社区服务交流会,分别进行组内互评和全班互评;
    ③班主任考核,并引导学生对活动进行反思,强化体验,表扬先进,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④教务处审核,并在学期结束前统一公示学生社区服务内容和学分。
    六、课程管理
    综合实践活动课课程由综合实践活动课领导小组领导,对学生学习进行组织和指导,相互协调配合,使课程实施规范化、科学化。
    班主任职责:
    1、对全班学生就遵章守纪、文明礼貌、交通安全等内容进行教育,保证班级各小组综合实践活动课的顺利进行。
    2、对综合实践活动课小组的组成进行指导和协调,填写有关汇总表交学工处。
    3、加强与各指导教师的沟通与合作,了解和掌握各活动小组的动态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将课程评价结果报学工处、科研处审核。
    4、学期课程学习结束后,将活动小组的有关成果包括打印稿、软盘、音像资料等一并交学工处存档。
    学生注意事项:
    1、所有学生都必须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课程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提高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不开展活动,更不能弄虚作假。
    2、活动前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教育活动,明确活动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各小组外出开展活动限在本市区进行,凭班主任的准假单出校门,各成员不能分散活动。要将前去活动的地点、联系方式告知班主任、指导教师及家长。外出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活动一结束立即回校,不要在外逗留。
    3、严格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和各自的活动方案开展活动,每人填写社区服务登记表,完成社区服务总结。在集中辅导期间,每天按原定时间到校;外出活动每天下午第四节课前一定要到班级填写当天活动情况汇报表并交指导老师或班主任。
    4、外出采访、考察、调查一定要注意文明礼貌,尊重他人,维护学校声誉,体现长相思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自身素质。

附件:2008暑假社区服务活动记实表 点击下载